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改善基隆河明水路側交通,將部分堤防及公園用地變更為道路,以提供住宅區停車場出入動線。同時增列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促進地區發展。
附帶決議:1. 未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之土地分割作業,應依原都市計畫精神辦理。 2. 請民政局於計畫發布實施後,儘速以科學化、現代化原則訂定該區街道名稱及門牌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