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信義計畫地區第二次通盤檢討,調整消防用地建容積、帶狀公園變更為綠地,並修正土地使用管制要點,涉及建蔽率、建築退縮、停車空間等規定。
附帶條件
附帶決議:1.有關工務局對全市帶狀「公園」、「綠地」、「人行步道」研提改善意見部分,請市府另循行政程序處理。2.經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者,即可申請都市設計之預審。3.為應本地區之發展,應成立專責開發管理機構。4.中強公園及附近為捷運轉乘規劃多目標使用,待未來視整體之交通規劃,再另案辦理變更。5.有關捷運Park & Ride,通風口、出入口等問題留待都市設計審議階段處理。6.請將信義路松仁路轉角之機關用地之一樓以廊道等再作整合、重新設計,加入之廊道不計入建蔽率、容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