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配合都市更新條例實施,將台北市原有的167處都市更新地區重新整編為131處,並通過相關增減修正,以加速都市更新的推動。其餘增列範圍將於下一階段辦理。
其餘欲增列之範圍,則請市府都市發展局與各行政區區公所完成意見溝通後,列入下一階段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