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修正通過

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市府段一小段五四一、五四二-二號國中用地為機關用地(供美術、藝術館使用)計畫案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2020/7/22細部計畫大同區
臺北市大同區市府段一小段541地號臺北市大同區市府段一小段542-2地號
案件摘要

計畫將大同區市定古蹟舊市府所在地之國中用地,變更為機關用地,以活化再利用為美術館或藝術館,滿足市民對藝文活動空間的需求。

附帶條件

1. 計畫案名和計畫內容修正為機關用地(供美術、藝術等文化設施使用)。 2. 財務計畫表開闢經費請註明用途範圍。 附帶決議:有關舊市政府建築物古蹟之維護管理,請文化局本於一致性原則負責督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