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修正南港軟體工業園區土地使用管制計畫,明確規定區內支援性服務設施的樓地板面積,上限為全區容積總樓地板面積的10%,採總量管制,而非各別核算。
計畫說明書第9頁第五項內容需修正,以明確載明支援性服務設施樓地板面積上限10%係為總量管制而非各別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