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配合台灣電力公司業務需要,計畫將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549地號部分土地,由保護區變更為電力設施用地。此案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辦理,旨在提供必要的公共設施。
1. 請台電公司對電磁波影響及社會疑慮做整體配套說明、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並加強宣導。 2. 建議台電公司會同鐵塔附近住戶進行電磁波數值之實地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