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擬劃定北投區大業段一小段69-10等29筆土地為都市更新地區,以促進老舊社區再發展。
計畫書第6頁「表一更新、意願分析」需配合申請人變更修正;第8頁「拆遷安置原則」需補列處理方式;第10頁「實施者」應明確載述擬委託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