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計畫變更南港區中南段383等地號土地,將部分第三種住宅區、公園、機關用地,調整為道路、公園及第三種住宅區,以配合地區發展需求。
請劉委員小蘭、陳委員錦賜、徐委員木蘭、李委員健次、劉委員果、黃呂委員錦茹、于顧問淑婷組成專案小組,就本案基本規劃面、實務推動可行性及回饋等問題詳予處理後,再提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