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修訂捷運新莊線(北市段)聯合開發區的建築管制規定。為配合未來自動化及電子化趨勢,要求聯合開發區內供商場及辦公室使用的建築,在開發時應以取得綠建築標章為目標進行規劃設計。
計畫說明書修訂計畫內容修正為:「本聯合開發區(捷)開發供商場及辦公室使用者,為配合未來自動化及電子化之趨勢,基地開發建築時,應以取得綠建築標章規劃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