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擬訂南港車站特定專用區的細部計畫。因應公民陳情意見,決議組成專案小組,進行現場勘查與審查後,再提送委員會討論。
本案由劉委員小蘭、劉委員果、黃呂委員錦茹、廖委員洪鈞、吳委員光庭、李委員健次、徐委員木蘭等組成專案小組詳予審查,並請吳委員光庭擔任召集人。專案小組請擇期現場勘查、審查後,再將審查結論提至委員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