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修正通過

變更台北市大安區金華段二小段一九九地號土地第三種住宅區為第三種住宅區(特)計畫案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2020/7/21細部計畫大安區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段二小段199地號
案件摘要

為維護台北清真寺古蹟周邊景觀,將大安區金華段199地號土地由「第三種住宅區」變更為「第三種住宅區(特)」,並增訂容積率275%、建築高度22.8公尺之上限,以調和開發與古蹟保存。

附帶條件

1. 本案建築以容積率百分之二七五、高度二十二·八公尺為上限。 2. 刪除附件一有關本案協商過程與計算方式等文字。 3. 附帶決議:請發展局、文化局儘速針對台北市所有古蹟及歷史性建築之周邊建築開發行為、高度等管制,提出具體明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