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配合捷運松山線G22車站興建,將部分第三種商業區土地變更為交通用地。經討論後修正建蔽率規定及補列審議過程後通過。
1. 計畫說明書中建蔽率規定由65%修改為法定60%並得比照聯開區獎勵5%。 2. 計畫說明書應補列原公展案於委員會的審議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