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將大同區大龍段原公車調度站用地變更為第三之二種及第三種住宅區,以利土地活化與住宅開發。變更案涉及計畫書中土地使用管制、景觀及開挖規定之修正。
修正計畫書第4、5頁內容,包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基地東側留設騎樓、及地下層開挖規模上限等三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