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修訂士林官邸特定商業區細部計畫,內容涉及容積率獎勵、建築高度管制、開發時程獎勵等。地主陳情主要針對禁建補償、容積率過低(原訂225%)及發還土地比例不足等問題,要求提高容積。
附帶條件
1. 同意適用「臺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鼓勵要點」。 2. 都市設計管制原則有關計畫區內建築之高度管制修正為以二十四公尺為原則,刪除樓層數規定。 3. 有關開發時程獎勵部份修正為第一期(本修訂計畫案公告實施且區段徵收完成後三年以內)獎勵標準為10%;第二期(三年以後,五年以內)獎勵標準為5%。
修訂士林官邸特定商業區細部計畫,內容涉及容積率獎勵、建築高度管制、開發時程獎勵等。地主陳情主要針對禁建補償、容積率過低(原訂225%)及發還土地比例不足等問題,要求提高容積。
1. 同意適用「臺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鼓勵要點」。 2. 都市設計管制原則有關計畫區內建築之高度管制修正為以二十四公尺為原則,刪除樓層數規定。 3. 有關開發時程獎勵部份修正為第一期(本修訂計畫案公告實施且區段徵收完成後三年以內)獎勵標準為10%;第二期(三年以後,五年以內)獎勵標準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