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計畫劃定信義區逸仙段二小段內六筆公有地比例偏高的土地為都市更新單元。決議照案通過,但要求更新計畫書中註明由市府主導並公開徵求實施者。
更新計畫書中註明「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由市府主導更新計畫,以公開徵求實施者方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