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將南港輪胎舊廠及附近工業區土地變更為特定專用區,以利進行大規模開發。計畫設定基準容積率上限為235%,含獎勵後總容積率上限為390%。
基本容積率不得超過235%,適用開發時程、增設公停空間、都市更新、綜合設計、大眾運輸車站周邊等獎勵後,總容積率上限為390%。其餘依發展局提送修正對照表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