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此案為士林區至善段的土地使用交換,計畫將一筆機關用地變更為第一種住宅區,同時將另一筆第一種住宅區變更為機關用地,屬細部計畫調整。
機關用地變更需由用地單位軍方出具已無使用需求之證明,且發展局需就公私利益平衡再作評估與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