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申請將中山區吉林段603地號等36筆土地劃定為都市更新單元。計畫要求基地東側臨巷道退縮留設人行道,並以權利變換或協議合建方式實施。
1. 基地東側面臨6公尺巷道部分,應退縮2公尺以上作無遮簷人行道。2. 更新計畫書內「實施方式」修正為「本案擬以權利變換或協議合建方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