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針對臺北市文山區進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決議包含將師專用地退回另案辦理、維持公車調度站用地、恢復福興公園旁道路用地,其餘內容則依專案小組結論修正後通過。
附帶條件
師專用地退由市府另案辦理;「主木7」土地維持原「公車調度站用地」;福興公園東側恢復原「道路用地」;其餘計畫內容依專案小組審查結論及發展局修正書表辦理。
針對臺北市文山區進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決議包含將師專用地退回另案辦理、維持公車調度站用地、恢復福興公園旁道路用地,其餘內容則依專案小組結論修正後通過。
師專用地退由市府另案辦理;「主木7」土地維持原「公車調度站用地」;福興公園東側恢復原「道路用地」;其餘計畫內容依專案小組審查結論及發展局修正書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