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將北投區大業段部分公園用地變更為第三之一種住宅區,以利土地開發利用。因建築配置與未來發展留設空間等議題尚需釐清,故暫予保留。
請發展局就建築配置應對地區未來發展留設合理空間及基地對地區應作合理回饋方面妥擬對策,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