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擬定台大醫院西址院區細部計畫,調整建蔽率與都市設計以應醫療需求並兼顧鄰近古蹟。決議要求南側留設10米開放空間、限制建物高度,並將地下開挖率限制在80%以內。
一、醫療用地南側留設10公尺開放空間,沿該開放空間10公尺深度範圍內建物高度不得超過古蹟高度,並於10公尺開放空間配置有頂蓋人行通道。二、計畫範圍地下開挖率不得超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