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劃定大安區通化段20筆土地為更新單元,針對屋齡逾30年、低度利用之老舊建物進行更新改建,以改善都市景觀、復甦機能、提升環境品質。
附帶決議:有關以完整之計畫街廓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案件,是否得依都市更新條例及其子法等規定逕擬都市更新計畫乙項,請都市更新處、都市發展局檢討後有關處理原則提委員會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