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納管行義路兩側溫泉產業發展並改善環境,將原保護區變更為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面積19.09公頃,並限制土地使用項目以美食泡湯為主,不開放旅館住宿。
因在場委員未達法定人數,請都發局將修正情形以對照表方式列入下次會議資料,並就計畫範圍是否增列旅館業一事,彙整相關單位意見後再提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