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劃定南港區興南街與南港路二段所圍街廓內面積約5,325平方公尺的土地為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為住三,現有8棟屋齡逾30年之老舊建物。
依發展局表示,案內臨南港路部分,應依通盤檢討案規定退縮留設5公尺無遮簷人行道,計畫書內相關文字請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