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劃定南港區南港路二段巷弄西北側街廓內面積約7,094平方公尺的土地為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計畫基地南側將退縮留設4公尺無遮簷人行道。
圖面應以顏色標註區分使用分區及用地界線,並補述更新獎勵起算日;私設巷道建議再退縮2公尺;臨南港路部分應依通檢規定退縮5公尺,並修正計畫書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