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劃定士林區天母段四小段469地號等2筆土地(面積約1,054平方公尺)為更新單元,該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內有2棟老舊合法建物,計畫進行都市更新。
1. 有關「程序處理終結前法令適用問題」疑義,請市府洽法規會釐清後再提會確認。2. 原計畫「沿街退縮留設2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修正為「沿街退縮留設6公尺之無遮簷人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