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案修正通過

修正「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第四點及第九點規定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2023/3/21其他
案件摘要

為配合捷運建設,修正「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增列毗鄰捷運聯合開發基地未開闢計畫道路得作為容積移轉送出基地。

附帶條件

同意市府所提第四條修正規定。惟第九點有關容積獎勵上限計算規定,維持現行規定,不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