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劃定士林區蘭雅段二小段150地號等27筆土地(面積2,194.88平方公尺)為更新單元,該區為第三種住宅區,計畫進行更新並退縮留設人行道。
本案北側及東側依更新處意見修正為「留設騎樓或3.64公尺無遮簷人行道」,其餘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