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促進台北車站附近地區再發展,將大同區市府段74筆土地部分「第三種商業區」及「道路用地」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特)」及「道路用地」,透過都市更新整併街廓、改善道路系統並爭取容積獎勵。
附帶條件
一、同意適用「修訂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社區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專案計畫」。二、道路變更不得低於原有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增加之商業區面積應優先作公共開放空間,餘依規定辦理回饋。三、停車需求應內部化處理。四、計畫書應加註未來道路產權於使照核發前登記為臺北市所有。五、計畫書圖例及文字應修正,如將「4公尺人行道」修正為「4公尺無遮簷人行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