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協助文山區公訓段老舊社區更新,將第三種住宅區變更為第三種住宅區(特),以適用都市更新擴大協助專案計畫,爭取容積獎勵,促進社區轉型並提升環境品質。
一、修正計畫書第4頁土地權屬表,國有地管理機關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二、修正計畫書第16頁都市設計準則,於退縮人行道增訂供行人及自行車使用,並配合修訂圖說。三、刪除計畫書第18頁第二點,回歸通盤檢討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