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確立臺北市全市性保護區的處理原則,作為未來各行政區通盤檢討及個案申請的審議參考。此原則旨在平衡國土保安、生態保育與既有聚落發展需求,經委員會修正文字後通過。
建議後續保護區以不影響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生態保育為原則下,套疊不同等級之環境敏感地,並據以檢討本市土管自治條例保護區容許使用項目之適宜性,請市府都市發展局納入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