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推動公共住宅政策,計畫將南港區中南段四小段829地號土地,由第三種住宅區變更為第三種住宅區(特),以提高土地使用強度興建公共住宅,充實本市公共住宅存量。
計畫面積減為2231平方公尺(中南段四小段829地號市有土地分割467平方公尺)。計畫書第9頁法定停車空間得予以減設之文字予以刪除。分割之土地(529平方公尺)與南側私有地另案辦理更新,建議市府積極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