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此案為華光社區細部計畫與都市更新案,將原住宅區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公園及道路。計畫旨在重新開發國有土地,並處理原住戶安置、文資保存等議題,打造兼具住宅與文化功能的新社區。
附帶條件
1. 納入「保留一定數量公共住宅戶數,提供華光社區原住戶優先入住」之指導原則。2. 刪除特定專用區(四)、(五)土地使用順序文字。3. 刪除與南門市場中繼站相關文字。附帶決議:北側公園開闢應配合文化資產精神規劃;文化局應詳查臨水宮文化資產始於清代之陳述。
此案為華光社區細部計畫與都市更新案,將原住宅區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公園及道路。計畫旨在重新開發國有土地,並處理原住戶安置、文資保存等議題,打造兼具住宅與文化功能的新社區。
1. 納入「保留一定數量公共住宅戶數,提供華光社區原住戶優先入住」之指導原則。2. 刪除特定專用區(四)、(五)土地使用順序文字。3. 刪除與南門市場中繼站相關文字。附帶決議:北側公園開闢應配合文化資產精神規劃;文化局應詳查臨水宮文化資產始於清代之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