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為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41地號土地,面積約2,735平方公尺。為促進策略型產業發展,依通盤檢討規定擬定細部計畫,規範允許使用項目並提供容積獎勵,以利開發建設。
依市府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會議市府補充會議資料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