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整合既有溫泉業者發展,將北投區行義段9-9地號等保護區土地變更為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此案由山之林溫泉會館整合開發,依循B區整體開發原則辦理,並擬定細部計畫,以促進溫泉產業合法化及區域整體發展。
附帶條件
附帶決議:後續都市設計審議時,市府應加強要求開發對山坡地地形最小破壞、停車需求內部化,並於山坡地開發審查時,掌握安全、工法與生態保護。
為整合既有溫泉業者發展,將北投區行義段9-9地號等保護區土地變更為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此案由山之林溫泉會館整合開發,依循B區整體開發原則辦理,並擬定細部計畫,以促進溫泉產業合法化及區域整體發展。
附帶決議:後續都市設計審議時,市府應加強要求開發對山坡地地形最小破壞、停車需求內部化,並於山坡地開發審查時,掌握安全、工法與生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