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配合內政部核定之主要計畫,修正南港區細部計畫。內容包含工業區變更為產業生活特定專用區、規劃以南港車站為核心之3.56公里立體連通系統,並檢討公共設施用地,以促進南港地區發展。
1. 清楚標示工業區變更為產業生活特定專用區之暫予保留區的圖示與文字。 2. 將立體連通系統免計容積建蔽率之規定納入細部計畫。 3. 建議市府另案辦理立體連通系統之整合規劃。 4. 公共設施用地變更另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