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針對臺北市85處、面積約627.54公頃的地區,進行都市更新地區的重新劃定與計畫擬定。此案旨在整合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檢討劃定基準與評估指標,以指導未來的都市更新發展,滿足環境改善、防災等需求。
附帶條件
市府提會資料中「於下批次重新檢討劃定更新地區」之文字,應修正為「後續將滾動式檢討更新地區劃定」,並納入計畫書載明。
針對臺北市85處、面積約627.54公頃的地區,進行都市更新地區的重新劃定與計畫擬定。此案旨在整合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檢討劃定基準與評估指標,以指導未來的都市更新發展,滿足環境改善、防災等需求。
市府提會資料中「於下批次重新檢討劃定更新地區」之文字,應修正為「後續將滾動式檢討更新地區劃定」,並納入計畫書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