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配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擬廢除單元內未開闢之計畫道路,變更為地區商業用地,並將西側道路拓寬及南側留設等面積綠地,以維持公共設施總面積不變,促進土地利用。
附帶條件
請市府協調實施者就人行及車行交通系統、防救災動線、綠地留設等議題,連同委員意見及民眾陳情,再作評估檢討後續行審議。
為配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擬廢除單元內未開闢之計畫道路,變更為地區商業用地,並將西側道路拓寬及南側留設等面積綠地,以維持公共設施總面積不變,促進土地利用。
請市府協調實施者就人行及車行交通系統、防救災動線、綠地留設等議題,連同委員意見及民眾陳情,再作評估檢討後續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