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永續利用北投溫泉資源,本案將行義段一小段46地號等保護區土地,變更為「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此舉旨在輔導業者合法經營,透過整體規劃改善當地景觀與環境,促進溫泉產業發展。
附帶條件
請產業發展局協助當地協會建立交通接駁、景觀維護等自治管理機制;後續審議開發許可案時,市府應先說明分區現況與整體規劃原則。附帶決議:請產業發展局安排都委會委員至現場現勘。
為永續利用北投溫泉資源,本案將行義段一小段46地號等保護區土地,變更為「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此舉旨在輔導業者合法經營,透過整體規劃改善當地景觀與環境,促進溫泉產業發展。
請產業發展局協助當地協會建立交通接駁、景觀維護等自治管理機制;後續審議開發許可案時,市府應先說明分區現況與整體規劃原則。附帶決議:請產業發展局安排都委會委員至現場現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