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本案為臺北市政府為協助不符耐震標準的老舊中低層建築加速更新,透過細部計畫變更,給予都市更新條例以外的增額容積獎勵。計畫共包含24處基地,旨在改善居住安全與環境品質,更新後總容積以不超過基地法定容積2倍為上限。
附帶條件
1. 基地編號22、23、24整建住宅基地,其總容積上限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2倍法定容積。 2. 老舊公寓專案實際之容積獎勵額度,由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核實審定。 3. 其餘基地及陳情意見依市府公展計畫書圖及補充會議資料之修正對照表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