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研議刪除原唐榮鐵工廠(八德路四段地區)土地使用計畫中,關於「允建之樓地板面積不得低於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的規定,以利後續開發。
組成專案小組,並請陳情單位、市府都市發展局補充相關資料後,提專案小組詳細討論後再提會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