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留

有關刪除「修訂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第二次修訂)」內有關八德路4段等地區(原唐榮鐵工廠)「允建之樓地板面積得不低於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規定一案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2020/6/1細部計畫松山區
案件摘要

研議刪除原唐榮鐵工廠(八德路四段地區)土地使用計畫中,關於「允建之樓地板面積不得低於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的規定,以利後續開發。

附帶條件

組成專案小組,並請陳情單位、市府都市發展局補充相關資料後,提專案小組詳細討論後再提會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