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本案為臺北市北投區第二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內容包含檢討公共設施保留地、捷運場站周邊TOD策略及公共住宅用地。具體變更包括將部分機關用地、住宅區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及文教區,並調整工業區使用規定。同時,針對秀山段、大業段、豐年段等多筆土地進行分區變更與容積率調整,以因應都市發展需求。
附帶條件
1. 計畫人口下修為267,000人,農業區檢討原則修正為「配合國土計畫與本市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再行檢討」。 2. 編號主政01:北側「機關用地」變更為「住宅區」,南側住宅區改以回饋30%公共設施用地方式開發。 3. 秀山段二小段990-1及990-3地號等土地變更為「第三種住宅區(特)」,開發應回饋30%公共設施用地,可繳納代金,並於完成回饋後始得核發建照。 4. 大業段一小段241-2等地號僅得作校園操場及開放空間使用,不得配置建築物。 5. 豐年段三小段116、117、118地號之「交通用地」增列「旅館」用途,惟僅限於「捷運淡水線北投機廠訓練中心學員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