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為京華城舊址重建案,申請修訂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增列容積獎勵項目,以創造臺北市新地標並帶動松山區開發。
組成專案小組,就容積獎勵項目之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等議題詳細討論後再提會審議。請徐國城委員擔任召集人,其餘小組成員由召集人指定,委員所提建議請申請單位及市府納入檢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