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配合捷運萬大線LG04站建設,將萬華區萬大段二小段570-4、570-5地號等土地,由原捷運開發區變更為捷運系統用地及住宅區。此變更是為取得捷運必要設施的最小限度用地,以利工程推動。計畫面積約693平方公尺。
附帶條件
市府應先整合現行開發區與西側東園街區域進行聯合開發,若協調未果,則全案依市府所提公展計畫及補充資料修正通過。公民陳情意見依市府回應說明辦理,主要計畫續報內政部核定。
為配合捷運萬大線LG04站建設,將萬華區萬大段二小段570-4、570-5地號等土地,由原捷運開發區變更為捷運系統用地及住宅區。此變更是為取得捷運必要設施的最小限度用地,以利工程推動。計畫面積約693平方公尺。
市府應先整合現行開發區與西側東園街區域進行聯合開發,若協調未果,則全案依市府所提公展計畫及補充資料修正通過。公民陳情意見依市府回應說明辦理,主要計畫續報內政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