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配合文山區興泰段一小段822地號等土地保存古道,辦理第二次容積調派,劃定北投區軟橋段23地號土地為容積調派接受區。接受基地為第三之二種住宅區(特),以利市府取得公園用地。
附帶條件
請將容積調派送出基地平均坡度 30-55%土地得計算容積之理由納入計畫書敘明。有關接受基地總容積上限規定文字,請比照本會第765次會議審議通過之「臺北市北投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內文字修正。
為配合文山區興泰段一小段822地號等土地保存古道,辦理第二次容積調派,劃定北投區軟橋段23地號土地為容積調派接受區。接受基地為第三之二種住宅區(特),以利市府取得公園用地。
請將容積調派送出基地平均坡度 30-55%土地得計算容積之理由納入計畫書敘明。有關接受基地總容積上限規定文字,請比照本會第765次會議審議通過之「臺北市北投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內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