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配合光華社會住宅興建,將南港區新光段95-2地號等國防部管有機關用地變更為社福及機關用地,以興建社宅及軍方宿舍,落實中央社宅政策。面積約5,965平方公尺。
附帶條件
委員建議應協調北側衛生福利部、捷運南港機廠,規劃北向人行空間連通至捷運昆陽站,以強化TOD功能,供相關單位後續規劃參考。
為配合光華社會住宅興建,將南港區新光段95-2地號等國防部管有機關用地變更為社福及機關用地,以興建社宅及軍方宿舍,落實中央社宅政策。面積約5,965平方公尺。
委員建議應協調北側衛生福利部、捷運南港機廠,規劃北向人行空間連通至捷運昆陽站,以強化TOD功能,供相關單位後續規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