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促進松山區原飯店舊址土地有效利用,擬重建為商、住混合大樓。因建物橫跨商業區與住宅區,為利整體規劃,申請變更第三種住宅區為第三種住宅區(特),放寬一般事務所用途的樓層限制。
請建管處針對民眾陳情疑慮,就所涉建築執照範圍、法令修訂歷程、法空計算方式、地籍分割結果,以及改建後不影響原建物所有權人權益等,以函文向該等民眾妥予說明,並檢送相關資料到會後,本案再予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