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解決南港工業區老舊聚落更新整合困難,重新檢討產業生活特定專用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修訂回饋機制、認定基準等規範,以帶動都市更新再發展。計畫範圍包含13處工業區土地,面積約52.56公頃。
附帶條件
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涉及納入第一類老舊聚落範圍部分,同意依市府回應查核結果辦理;其餘陳情意見依市府回應說明辦理。
為解決南港工業區老舊聚落更新整合困難,重新檢討產業生活特定專用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修訂回饋機制、認定基準等規範,以帶動都市更新再發展。計畫範圍包含13處工業區土地,面積約52.56公頃。
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涉及納入第一類老舊聚落範圍部分,同意依市府回應查核結果辦理;其餘陳情意見依市府回應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