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申請單位為統一工商綜合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針對中正區臨沂段四小段9地號等1,646平方公尺土地,因基地規模未達TOD2.0計畫案標準,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申請修訂細部計畫,以適用TOD2.0計畫案之容積獎勵及增額容積。
市府應先針對未符TOD2.0計畫案基地規模條件,而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之個案變更案件,建立通案審議原則,本案配合檢討修正後再提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