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促進土地再開發利用,劃定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北側原國防部如意新村退員宿舍為公辦都市更新地區,並訂定都市更新計畫。範圍內土地為國有及國家住都中心所有,面積約3,321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
附帶條件
請市府協助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從地區環境整體考量研提細部計畫調整方案後再提會討論,建議包含:檢討納入北側公有土地(522-2地號)、復華公園西側6公尺計畫道路之可行性,以及全區採容積調派將量體集中於南側基地之可行性。
為促進土地再開發利用,劃定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北側原國防部如意新村退員宿舍為公辦都市更新地區,並訂定都市更新計畫。範圍內土地為國有及國家住都中心所有,面積約3,321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
請市府協助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從地區環境整體考量研提細部計畫調整方案後再提會討論,建議包含:檢討納入北側公有土地(522-2地號)、復華公園西側6公尺計畫道路之可行性,以及全區採容積調派將量體集中於南側基地之可行性。